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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县政府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武文录
    2020-03-23 22:00:11   原创


             

    县政府通知,3月20日起至4月10日止,全县范围禁止销售冥纸冥币、孔明灯、香烛等祭祀用品,严禁上坟焚烧冥纸冥币、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,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。各村防疫卡点和专门防火卡点要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,严禁携带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。各村喇叭在早中晚用餐时间对文明祭祀工作进行大力宣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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